中國石化銷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景德鎮(zhèn)石油分公司昌江金橋加油站項目
發(fā)布時間:2024-09-29
安全評價單位名稱 | 中國石化銷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景德鎮(zhèn)石油分公司 |
項目名稱: | 昌江金橋加油站項目安全條件評價 |
簡 介: | |
中國石化銷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景德鎮(zhèn)石油分公司昌江金橋加油站位于景德鎮(zhèn)昌江區(qū)魚山鎮(zhèn)金橋村,該項目擬將現有單層罐拆除改造為雙層罐,并將現有西北側油罐區(qū)改至兩排加油機行車道下,更換潛油泵及加油機等,改造后擬設置3具30m3的雙層油罐(92#、95#汽油、0#柴油油罐各1個),儲罐總容積為90m3,折合75m3,改造后為三級站。加油站建成后經營的成品油品種為0#柴油、92#汽油、95#汽油,經營方式為零售 | |
安全評價項目組長: | 王 波 |
技術負責人: | 周紅波 |
過程控制負責人: | 王海波 |
評價報告編制人: | 王波、鄭強 |
報告審核人: | 戴磷 |
參與評價工作的安全評價師: | 王冠、鄭強、謝寒梅、曾華玉 |
注冊安全工程師: | |
技術專家: | |
到現場開展安全評價工作的人員名單: | 鄭強、王波 |
時間和主要任務: | 時間:2024.9.10-2024.9.29;主要任務:安全條件評價報告編制 |
評價報告: | |
評價結論 8.1項目危險度評價 通過對中國石化銷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景德鎮(zhèn)石油分公司昌江金橋加油站項目的危險、有害分析及定性、定量分析,預先分析,結果為: 1、該加油站總儲量為90m3,折算總容積為75m3(柴油罐容積折半計),單罐容積為30m3,根據《汽車加油加氣加氫站技術標準》3.0.9,屬三級加油站。 2、加油站不構成重大危險源。 3、工程項目存在火災、爆炸、車輛傷害、機械傷害、觸電、坍塌、物體打擊、中毒和窒息、高處墜落等危險因素和有害物質、噪聲等有害因素。應重點關注的危險有害因素為火災爆炸、車輛傷害。 2、本項目涉及的汽油為重點監(jiān)管危險化學品及特別管控的危險化學品,不涉及劇毒化學品、高毒物品、易制毒化學品、監(jiān)控化學品、易制爆化學品。本建設項目不涉及危險化工工藝。 3、根據預先危險分析,加油裝置子單元發(fā)生火災、爆炸、觸電、車輛傷害等事故的危險等級為Ⅲ級,發(fā)生機械傷害、物體打擊、中毒和窒息等事故的危險等級為Ⅱ級;配電設施子單元發(fā)生火災、觸電事故的危險等級為Ⅱ級。 4、根據危險度分析,儲罐為低度危險,加油站擬設緊急切斷系統(tǒng),采用埋地油罐、密封操作、液位儀、防滲漏檢測等措施,危險有害程度能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圍。 5、加油站選址符合當地規(guī)劃,與周邊環(huán)境之間的間距、總平面布置符合《汽車加油加氣加氫站技術標準》GB50156-2021等有關法律法規(guī)、標準規(guī)范的要求。 6、本項目采用成熟的工藝設備,項目在嚴格按照國家相關法規(guī)、法規(guī)及技術標準制造、安裝、檢測檢驗的情況下,其安全生產風險程度在可接受范圍。 8.2評價結果 1、中國石化銷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景德鎮(zhèn)石油分公司昌江金橋加油站項目采用的設備、設施成熟,且同類加油站在國內有很多成功運行的先例,工程風險小; 2、中國石化銷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景德鎮(zhèn)石油分公司昌江金橋加油站已取得土地證; 3、項目選址符合要求,加油站與外部環(huán)境之間、內部建構筑物之間的安全間距滿足安全要求。 8.3安全評價結論 綜上所述:在以后的項目建設和運行階段,如施工圖設計和建設施工、安裝調試及生產運行中,應嚴格執(zhí)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、法規(guī)和有關標準、規(guī)范,合理采納本報告書中安全對策措施建議,真正做到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、同時施工、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,同時保證企業(yè)的安全設施設備和安全管理體系、制度得到貫徹落實,擬建的中國石化銷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景德鎮(zhèn)石油分公司昌江金橋加油站項目能夠符合現行安全生產法律、法規(guī)和技術標準、規(guī)范的要求,工程建成后運行系統(tǒng)的安全風險在可接受范圍。 | |
提交時間: | 2024.9.29 |
中石化景德鎮(zhèn)公司昌江金橋加油站項目(終稿已排).pdf